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财税支持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创业财税支持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怎么申请创业补贴?1.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财税支持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创业财税支持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业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发[]28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市财政设立“市全民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全民创业。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根据《意见》精神,由市财政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的专用于推进全民创业,培育发展民营经济的财政资金。
第二章部门分工与职责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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