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在创业实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资金)不足50万元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不低于3万元)。一年内将实缴注册资本提高到50%以上,余额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2.大学...
1.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在创业实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资金)不足50万元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不低于3万元)。
一年内将实缴注册资本提高到50%以上,余额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在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新创办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设立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工业、外贸工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和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符合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简化手续,为开户和结算提供便利。贷款金额在2万元左右。最长贷款期限为两年,到期确定需要展期。
你可以申请延期。贷款利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金额最高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自主创业毕业生免费保存人事档案(含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相关手续)2年;免费提供人才和劳动力的供求信息,
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对参加人才洽谈会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的,适当减免费用;为创业的员工提供培训和评估服务。
5.继续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力度,
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是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财政部、教育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国家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如下:
1.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凭人社部门出具的就业创业证明,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限额实际抵扣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优惠利率,结合风险共担,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3.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普通高校学生毕业后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登记、许可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