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自我分离可能还不够。《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自我分离可能还不够。
《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传得太广,力度不大,无关紧要。
创业其实是一种职业,应该是成功率最低的职业。我不太明白,国家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如此大规模地鼓励所谓的创业?大部分刚毕业的大学生,心智、人脉、资金都远未成熟。
创业的成功率低得可怜。如果像这样大规模鼓励创业,除了一部分人因为概率赢了,大部分怕自保的人都会回去失业。我觉得这个政策的效果无非就是把大学生失业的时间延后几年。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个原因。内因是变化的基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机遇是外部条件,奋斗是内部基础。因此,奋斗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了我们争取成功的基本走向,机遇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起着加速或延缓成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