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人会愿意吃苦,不愿意吃苦就是一句空话。到处都是荒地,农作物价格太低,化肥、种子、农药太贵,人们不愿意种地。在农业方面,知识和现实之间仍有差距。再加上气候因素,农业太难做了。大学生回乡创业养虾遭村民哄抢,大妈拎桶
一个是人会愿意吃苦,不愿意吃苦就是一句空话。到处都是荒地,农作物价格太低,化肥、种子、农药太贵,人们不愿意种地。在农业方面,知识和现实之间仍有差距。再加上气候因素,农业太难做了。
事件反映了村民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为了眼前的一些蝇头小利,他们把道德规范和社会良知抛在脑后,肆无忌惮地“捡拾”鱼虾,“采摘”果蔬。
或者去路边“拿”一些你觉得可以用,可以卖钱,但根本不属于他们的东西。他们凭借“许多人的力量”,完全无视法律,想当然地认为“法不责众”,践踏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中国的农村地区,
类似的事情频频发生,折射出当前基层法治的困境,基层法治工作任重道远。
完善基层法治的第一步是提高执法者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让执法者分清法理和严格执法。执法者的作用对于法律效果的充分发挥至关重要。没有执法者执行法律规定,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失去社会约束和惩戒作用。
执法者在处理具体事件的过程中,不能为了消除矛盾而无原则地好大喜功,也不能当“和事佬”,“把事情搞砸”,采取谈判手段乱处理问题。
或者“软处理”明显违法的行为。这只会引发公众不满,激起公众强烈谴责,导致执法者公信力丧失,损害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恶化基层法治环境,阻碍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建设基层法治社会,推进乡村治理,关键在于基层集体法律思维的形成。以上乱象的发生,归根结底在于村民法律意识的缺失,或者说根本没有形成正确的法治思维。在他们看来,他们只是从人群中“拿走”了一些东西,
没什么“违法”的,况且这么多人都做了,就算真的要处罚,也不会把所有人都关起来。有这种“法不责众”心态的村民,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只有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形成他们的法治思维,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法治工作面临的问题。
法治社会的建立和运行,不仅有赖于执法者的维护,更有赖于民众的遵从。只有每个人都有宗教虔诚才会相信法律,认同法律的公平正义,懂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自觉维护和遵守社会法律规范。到那时,
乡村法治的困境才能得到解决,真正的法治社会才能实现。
事实上,毫不夸张地说,进入不毛之地就是刁民!我在一个小农村长大。这些关于美化农民忠厚老实淳朴善良的赞美,一直被人嗤之以鼻!当然不是没有,只是一部分,大部分还是在占小便宜。
你不知道有多少桀骜不驯的女人没经历过!主要是教育素养不足,还有上世纪80年代遗留的问题,我觉得新一代农民应该好很多,毕竟接受过最基础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