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人事厅、社会劳动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工商、税务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鼓励和支持。主要优惠政策如下:其中,新设立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从事咨询、...
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人事厅、社会劳动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工商、税务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积极鼓励和支持。
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其中,新设立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从事咨询、信息、技术服务的毕业生,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设立独立核算单位或者经营单位从事交通、邮电通信的毕业生,经税务机关批准,
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
毕业生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工业、对外贸易、旅游、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毕业生到陕南、陕北特别是国家划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或减征三年企业所得税。
中国政府有优惠政策。陕西应该也有。我们广东这边是这样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从批准开业之日起,
一年内个体户登记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等。应予以豁免。另外,如果你创办的是非正规企业,只需要在你所在区县的街道注册,就可以免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