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就业扶贫政策“三精准”促进人岗对接一是开展全面摸底,准确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复工需求,加强就业信息监测。二是精准匹配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优先提供“点对点”集中返岗服务。三是组织开展就业扶贫线上线下专场...
2020年武汉就业扶贫政策
“三精准”促进人岗对接
一是开展全面摸底,准确动态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复工需求,加强就业信息监测。
二是精准匹配推送岗位信息,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优先提供“点对点”集中返岗服务。
三是组织开展就业扶贫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促进贫困劳动力与企业精准对接。
“四个群体”促进稳定就业
一是相关地区就业扶贫车间不少于两个,并通过就业扶贫车间吸纳一批。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新开发了消毒防疫、清洁卫生、巡逻执勤、绿化、护林、护路、护河、电站管理、治安联防、护理老弱病残等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了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
三是组织不少于40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转移一批。
四是鼓励返乡创业实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通过返乡创业带动一批。
加强政策执行的“三项措施”
首先是鼓励企业吸收。我市企业(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受雇一年以上的人,
可申请2000元/人吸纳就业奖。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工作流程。
二是扶持农民工。具有我市户籍的贫困劳动力,上年度在外务工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农民工转移就业交通补贴500元/广东省、300元/广东省。进一步放宽了享受政策的条件,
实行个人承诺制和“宽容”应用。
三是加强就业培训。组织有就业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60个免费培训平台和我市各类培训机构,参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贫困家庭收入的影响,低收入家庭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导致无收入。
按照本市现行城乡低保标准(城市780元/月,农村635元/月)的4倍,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员工,疫情期间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工资。
为促进贫困户积极就业,疫情期间组织了网上“春风行动”,开辟网上求职绿色通道。疫情发生后,组织贫困劳动力现场招聘活动。对于外出工作的贫困劳动者来说,
按照跨省工作500元/人、省外工作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转移就业交通补贴。需要增设保洁卫生、防疫消毒、巡逻执勤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进行防控,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疫情结束后,
新增绿化、护林、护路等非专职扶贫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本村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业。
本市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招用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至1000元/人。受雇一年以上的人,
给2000元/人的吸工奖。吸纳贫困劳动力并达到返乡就业农民工人数10%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和评定相应的省、市级扶贫荣誉或称号,并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同时,对于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租赁水电补贴等。有贫困家庭子女的大学毕业生可获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领取创业补贴的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个体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2011年10月1日之后,有效期在一年以上。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办理了用工手续,申请补贴时正常经营。
4.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必须在失业登记后,毕业证书注明的时间或毕业学年内。
5、本市注册大学生创业者,申请补贴必须正常经营满2年。
6.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变更后的经营时间符合上述要求的,方可申请补贴。
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