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该政策规定:《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
处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 00-12: 0013: 00-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该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
《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7号)
《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 。
十七。适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从事咨询(包括科研、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的毕业生。),信息和技术服务自成立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2)毕业生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或从事交通、邮电通信的经营单位的,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毕业生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或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工业、外贸工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的经营单位,自创办之日起,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四)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地区创办企业,可自创办之日起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黑政办发[2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