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配目标就业实习补贴范围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在机场、航空企业实现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为3人及以上,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学生所在家庭是国家认定的贫困家庭。(二)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一,分配目标
就业实习补贴范围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在机场、航空企业实现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为3人及以上,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生所在家庭是国家认定的贫困家庭。
(二)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竞赛,并获得过一等奖。
(5)在校期间有勤工俭学经历。
(6)在校期间有实习和打零工。
(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满足一个以上条件的,不再重复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全国普通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均可获得1200元/人/年(3人)的就业实习补贴,按100元/人/月的标准按月发放。
3人以上的,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和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限制。
推荐人补贴示例:
备注:推荐人还获得1200元/人/年的就业实习补贴。
补贴发放时间:学生、推荐人正式就业、实习后12个月,中途离职的,停发的就业、实习补贴自动减少。
延伸内容:2021年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金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成功,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给予每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B)对初创企业的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后5年内在本市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或在其他合法机构注册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照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房租补贴
租赁经营场所(含社会资本投资孵化基地)创办创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房租补贴直接补贴给已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驱动的就业补贴
创业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补贴;聘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五)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其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缴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行业除外),失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职工总数60%的,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新安置失业人员占企业当年原职工总数30%以上的,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
此外,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新开办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其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高校毕业生创办新的从事交通、邮电通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
(三)高校毕业生新开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行业、外贸行业、旅游、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其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此外,部分城市还取消了创业型、高效型毕业生的落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