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江苏省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一、资金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资金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培训项目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对象和标准由市县确定。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成功创业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所创办主体。
(三)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创业主体享受创业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创业基地运营补贴
1、补贴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并由本人到其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
2、受理: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资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资料齐全、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3、审核: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初核通过的,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4、公示:复核后,区(新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不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通过,予以支付。公示有异议,且经过调查存在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情况的,复核不通过,不予支付。
5、发放: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临时生活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12月发放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每年12月发放。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省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12月下旬。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的创业生活补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