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实施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投资者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实施后,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风险揭示】市场存在风险,投资需谨慎。
注册制实施后,创业板开板条件将更加严格。
其中包括:一是申请权限开放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不含投资人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与注册制之前相比,
资金门槛要提高很多。但2020年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不受影响。
我国实行投资者适应性制度,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必须与投资标的相匹配。创业板实行注册制后,涨跌幅限制提高到20%,退市风险大大增加,需要推出更高的开户门槛。
因此,需要申请开通创业板的许可,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日均资产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需要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个人投资者参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a股、b股、存托凭证和股票交易的,方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
相关交易体验从投资者本人一码接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任意证券账户的第一笔交易开始。第一笔交易的日期可以通过证券公司查询到中国进行结算。
创业板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进行投资决策,依法承担股票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和收益变化或股价变化而导致的投资风险。
2.中国证监会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申请文件核准发行人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3.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充分提示投资者投资风险,关注投资者需求,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