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欣】为你解答:2018年深圳创业资助条件: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或在深汕合作区注册,2012年1...
【沈可欣】为你解答:
2018年深圳创业资助条件: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发〔2011〕300号)。
或在深汕合作区注册,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依法注册成立,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2016年不足5000万元的深圳企业。
申请企业至少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申请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在深圳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合法注册成立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留学回国人员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
留学回国人员在企业注册申请中占股(含技术股)15%以上。申请企业至少拥有一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申请人未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助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资助。
省级科技特派员将在企业中得到优先支持。
[希望采纳]
大学生创业具体优惠政策:1。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自主创业,在创业实体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资金)低于50万元的,允许分期到位。
首期到位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不低于3万元),一年内将实收注册资本提高到50%以上,余额可在三年内分期到位。二、高校毕业生创办新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
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设立的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工业、外贸工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餐饮业、教育文化事业和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