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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

 2024-08-28 17:30:41  阅读 0

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广告分成是什么意思? 就是平台从广告投放方获取收入,同时对一些创作者进行补贴奖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告分成是什么意思?

       就是平台从广告投放方获取收入,同时对一些创作者进行补贴奖励。因为创作者给平台带来了流量,增加了广告的阅读量和点击量,也增加了广告的效果。在经济学上称为网络交叉外部性,平台叫双边平台。

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从哪里能查看?每个村的补偿方案都不一样吗?这种文件一般在哪里能找到?

笔者及笔者不少朋友都从事过拆迁工作,特结合工作实际作如下回答,本回答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拆迁安置方案在当地镇街的拆迁办随时可以查看,若是正式批准的征地拆迁(非预征地拆迁)当地区县公众信息网上也可搜索和查看拆迁补偿方案。

  2. 一般来说,一个镇(街道、乡)内的村若是同一时间段拆迁的,其补偿方案一致。若属于不同的镇(街道、乡)或同一镇(街道、乡)的不同时间段,其补偿方案有可能存在区别。

下面,就择其要点,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拆迁工作开展的依据和基础,不管是预征地拆迁,还是正式拆迁,当地的拆迁办处都可以咨询和查看。

若是根据市级政府的正式批复开始的拆迁,就会有发布在网上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这种方案不但当地区县政府的公众信息网可查,当地政府和拆迁办也可查看。

另外,不少地方为了及时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加快征地拆迁进度,会进行预拆迁,实质就是提前进行拆迁补偿,那么这种预拆迁的安置补偿方案就需要到当地的政府和拆迁办查看。

第二,拆迁补偿方案因地因时有可能存在不同,难以“一案走天下”。

这个因地容易理解,北上广的拆迁补偿方案肯定不能用于西部小县,其地理区位、地级差异、商品房价格差太大。就是同一个区县内,离城区近的、远的,也极有可能不一样,这也是一个地级差异和当地商品房价格的问题。笔者这里80万人的县,拆迁补偿都分成了好几个标准,城区办事处的,近郊乡镇的,远郊的,重点发展镇的,都不一样。

就是同一个镇内,5年前拆迁的,和现在拆迁的,其他补偿安置标准也有可能不一样,最主要的就是商品房的价格上涨问题。笔者这里3年前拆迁的,和去年拆迁的,其补偿安置方案也有区别。

当然,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一个镇(街道、乡)的标准一般会一致,这样群众易于接受,也利于拆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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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承邀答,拆迁补偿方案问题:首先,省政府 有一套拆迁补偿方案;市政府有一套补偿方案;县政府也有一套补偿方案,总之,还分地区差别;今年国家规定5月1日起:关于征收土地方面提高百分之三十。

承包地未到期被划为生态林,补助款归小队还是归承包人?为何?

承包地没有到期被划为生态林,上级发放的补助款上会小队还是承包人?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从土地承包法的角度来阐明问题。

现在的农民们几乎都知道,我们的耕地承包期是三十年,在承包期没有到期之前,土地的经营权属于承包人,承包人完全享有土地的经营收入。在土地承包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把耕地划为生态林,这是什么对于承包地的征用、占用或者流转,总之,是中止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这样的情况,承包人是应该得到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承包地没有到期被划为生态林的,属于被征用或占用,土地承包人可以依法过得补偿。

再就是所谓的小队,在我们这边,就是原来的生产队,现在叫村民组,现在的确还有村民组的设置,但绝大多数就是只有一个村民组长,平时其实没有任何事情。在农村,真正以组织形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是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其实是名存实亡的,村民组都不存在了。这个补助给村民组干啥?何况村民组或者村委会都没有权利拿这个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这里需要搞清楚,农民的土地划为生态林,其实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根本上,农民还是失去土地了,所以,农民得到这个失地补偿是没有任何疑义的。如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总之就是一句话,承包地被征用或占用,其补偿款就应该由土地承包人所得,村民组合村委会都不得截留、扣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创业补贴股东如何分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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